539 两大疯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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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快,叫医生!”
白振虎走后,我还特地等了十分钟,害怕他再杀个回马枪。
在确定他们走后,我绷紧的神经,终于放松了下来。
蹲下身体,抱着赵启明,看着他无比虚弱的模样,心里也十分愧疚。
毕竟是我临走时,留下的那张照片,害了他。
“沈墨.....我......”
赵启明抓着我的衣服,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,似乎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。
我连忙回答道:“啥也别说了,保存体力,能活着就是万幸!”
我不敢想象,如果没有陈霏阳的暗中相助,赵启明大概已经被
“我......想求你......一件事儿!”
赵启明不但没有闭嘴,反而内心的执念越发强烈。
我低头皱眉看着他:“你要我办啥事儿?”
“救.....救.....张幼蓉......”
说完,赵启明就晕了过去。
一旁,沈念带着人,抬着担架将赵启明送到了担架上,然后装在车上拉往了医院。
而我,却愣在了原地。
我总感觉,张幼蓉在跟我玩一场猫鼠游戏。
我在山城时,她在蓉城。
等我到了蓉城,她却去了缅甸。
她总是会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,而我却总是在她的背后,收拾掉一个又一个麻烦。
仿佛她会料到,我一定会重回蓉城,一定会去缅甸似的。
惨白的灯照射下来,我两手空空,只有一抹赵启明身上的血迹,偌大的房子,此刻也只装下了我这个孤单的灵魂。
“沈墨,我太谢谢你了,是你救了我们总编,我给你磕头,给你下跪都行!”
医院里,李大胆抱着我的大腿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感动着。
我用脚嫌弃地踢开了他。
“李大胆,你现在知道我沈墨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吧?”
“你还写文章骂我们是黑帮,骂我是罪二代,骂我是混蛋吗?”
李大胆听后,跟皇帝身边犯了错的太监似的,狠狠地扇着自己的脸蛋:“我该死,我有罪,我以后一定写文章好好夸你,说你是大好人,大善人,大英雄!”
李大胆,也变得殷勤起来了。
我还是喜欢他从前那副桀骜不驯的模样。
“别,你还是继续像从前那样写文章骂我。”
我表情认真地看向李大胆。
李大胆却愣住了,以为我还在跟他计较之前的事儿,于是立马跑了过来又抱着我的大腿用脸在腿上磨蹭。
“沈墨,你就原谅我吧,我真的知错了......”
“你恶不恶心,真肉麻!”
我用手狠狠地将这个宅男推开。
回头朝沈念看去,沈念便递过来一个包袱。
我将包袱塞给李大胆:“送你的礼物。”
李大胆听后,无比疑惑地打开包袱,只见里面显露出一台崭新的索尼相机。
“索尼A9M3!这玩意儿四万多呢!”
李大胆坐在地上,开始把弄起手中的相机,痴醉的模样恨不得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相机上面。
“李大胆,我想让你用这台相机,继续给我们报道负面新闻。”
“之前,你是怎么骂我们的,接着骂,挑最狠毒的词儿骂我们!”
我的话,让李大胆开始胆小起来了。
“沈墨,你......到底......”
我对着他笑了笑:“放心,以后我会给你夸我们的机会!”
为了不让缅方那边起疑心,我必须要活在各种负面新闻当中。
我必须要在蓉城当这个最大的“混蛋”!
这时,我不由得想起了老马写的那两句诗:
在全是伪善的日子里,做个快活的混蛋
“缅甸黑帮,以后我们统称为——缅帮!”
“其中四大家族,就是最典型的缅帮。”
“诈骗,赌博,卖(yin),贩毒,无恶不作!”
“更加关键的是,他们专门坑害我们国人!”
缉毒局,局长办公室。
我跟唐龙坐在马成功的办公桌前,马成功正聚精会神地跟我们讲解着以后要面对的敌人。
“随着几年缅帮的发展,他们逐渐从黑帮组织进化成了当地的军阀!”
“每个家族,都掌握着几干甚至上万的军队!”
“就连缅方的政府军都被缅帮的人击溃,渐渐的,有好多个城市沦陷甚至成为了无法之地!”
我听着这些词,心里无比激荡。
这种地方,正常人见了有多远躲多远!
可是一旁的唐龙,却一直难掩心中的兴奋。
“局长,我恨不得立即飞过去,将缅帮全部击溃!”
我有些担忧地看着唐龙:“跟这种人做队友,真的能行吗?”
只见马成功的情绪,也开始复杂起来。
“这些年,我们蓉城缉毒局,没少在缅帮手底下吃苦头。”
“其中缅帮的白家,专门负责蓉城的生意,所以他们是我们蓉城缉毒局最主要的打击对象!”
提起缅帮白家,我也瞬间来了兴趣。
因为那里,有我最关心的两个女人。
陈霏阳跟张幼蓉。
“马局长,能不能具体跟我们讲讲白家的情况?”
马局长见我主动提问,也瞬间来了兴趣。
“沈墨,看来你的心里也很关心这件事儿嘛,我就知道,没有看错你,你胸怀正义,心地.......”
“别夸了,说正事儿!”我表情尴尬道。
“咳咳——”
只见马成功扯了扯嗓子,开始给我们讲解起来。
“白家一共有四口人。”
“父亲,白风清;大儿子,白振龙;二儿子,白振虎;三女儿,白振凤!”
“先说白风清,说起来,他也算是我们蓉城人,而且跟沈临风还有些渊源!”
跟我爹,还有些关系?
“白风清,小时候是蓉城出了名的浑小子,他的父母早逝,十三岁就开始在街头当混混,并且也是在那一年,认识了比他小一岁的沈临风!”
“那个时候,他们两个在蓉城并称为两大“疯(风)子”,好几次差点打死人。”
“白风清一直把沈临风当作弟弟看待,由于没有亲人,所以他就把沈临风当作自己唯一的家人。”
我听着这些往事,心里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。
我对我爹的过去,了解得少之又少。
毕竟我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,他已经是成功人士的模样了。
“直到有一天,他们兄弟俩,为了一个女人.....而决裂了......”
突然,马成功又说道。
白振虎走后,我还特地等了十分钟,害怕他再杀个回马枪。
在确定他们走后,我绷紧的神经,终于放松了下来。
蹲下身体,抱着赵启明,看着他无比虚弱的模样,心里也十分愧疚。
毕竟是我临走时,留下的那张照片,害了他。
“沈墨.....我......”
赵启明抓着我的衣服,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,似乎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。
我连忙回答道:“啥也别说了,保存体力,能活着就是万幸!”
我不敢想象,如果没有陈霏阳的暗中相助,赵启明大概已经被
“我......想求你......一件事儿!”
赵启明不但没有闭嘴,反而内心的执念越发强烈。
我低头皱眉看着他:“你要我办啥事儿?”
“救.....救.....张幼蓉......”
说完,赵启明就晕了过去。
一旁,沈念带着人,抬着担架将赵启明送到了担架上,然后装在车上拉往了医院。
而我,却愣在了原地。
我总感觉,张幼蓉在跟我玩一场猫鼠游戏。
我在山城时,她在蓉城。
等我到了蓉城,她却去了缅甸。
她总是会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,而我却总是在她的背后,收拾掉一个又一个麻烦。
仿佛她会料到,我一定会重回蓉城,一定会去缅甸似的。
惨白的灯照射下来,我两手空空,只有一抹赵启明身上的血迹,偌大的房子,此刻也只装下了我这个孤单的灵魂。
“沈墨,我太谢谢你了,是你救了我们总编,我给你磕头,给你下跪都行!”
医院里,李大胆抱着我的大腿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感动着。
我用脚嫌弃地踢开了他。
“李大胆,你现在知道我沈墨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吧?”
“你还写文章骂我们是黑帮,骂我是罪二代,骂我是混蛋吗?”
李大胆听后,跟皇帝身边犯了错的太监似的,狠狠地扇着自己的脸蛋:“我该死,我有罪,我以后一定写文章好好夸你,说你是大好人,大善人,大英雄!”
李大胆,也变得殷勤起来了。
我还是喜欢他从前那副桀骜不驯的模样。
“别,你还是继续像从前那样写文章骂我。”
我表情认真地看向李大胆。
李大胆却愣住了,以为我还在跟他计较之前的事儿,于是立马跑了过来又抱着我的大腿用脸在腿上磨蹭。
“沈墨,你就原谅我吧,我真的知错了......”
“你恶不恶心,真肉麻!”
我用手狠狠地将这个宅男推开。
回头朝沈念看去,沈念便递过来一个包袱。
我将包袱塞给李大胆:“送你的礼物。”
李大胆听后,无比疑惑地打开包袱,只见里面显露出一台崭新的索尼相机。
“索尼A9M3!这玩意儿四万多呢!”
李大胆坐在地上,开始把弄起手中的相机,痴醉的模样恨不得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相机上面。
“李大胆,我想让你用这台相机,继续给我们报道负面新闻。”
“之前,你是怎么骂我们的,接着骂,挑最狠毒的词儿骂我们!”
我的话,让李大胆开始胆小起来了。
“沈墨,你......到底......”
我对着他笑了笑:“放心,以后我会给你夸我们的机会!”
为了不让缅方那边起疑心,我必须要活在各种负面新闻当中。
我必须要在蓉城当这个最大的“混蛋”!
这时,我不由得想起了老马写的那两句诗:
在全是伪善的日子里,做个快活的混蛋
“缅甸黑帮,以后我们统称为——缅帮!”
“其中四大家族,就是最典型的缅帮。”
“诈骗,赌博,卖(yin),贩毒,无恶不作!”
“更加关键的是,他们专门坑害我们国人!”
缉毒局,局长办公室。
我跟唐龙坐在马成功的办公桌前,马成功正聚精会神地跟我们讲解着以后要面对的敌人。
“随着几年缅帮的发展,他们逐渐从黑帮组织进化成了当地的军阀!”
“每个家族,都掌握着几干甚至上万的军队!”
“就连缅方的政府军都被缅帮的人击溃,渐渐的,有好多个城市沦陷甚至成为了无法之地!”
我听着这些词,心里无比激荡。
这种地方,正常人见了有多远躲多远!
可是一旁的唐龙,却一直难掩心中的兴奋。
“局长,我恨不得立即飞过去,将缅帮全部击溃!”
我有些担忧地看着唐龙:“跟这种人做队友,真的能行吗?”
只见马成功的情绪,也开始复杂起来。
“这些年,我们蓉城缉毒局,没少在缅帮手底下吃苦头。”
“其中缅帮的白家,专门负责蓉城的生意,所以他们是我们蓉城缉毒局最主要的打击对象!”
提起缅帮白家,我也瞬间来了兴趣。
因为那里,有我最关心的两个女人。
陈霏阳跟张幼蓉。
“马局长,能不能具体跟我们讲讲白家的情况?”
马局长见我主动提问,也瞬间来了兴趣。
“沈墨,看来你的心里也很关心这件事儿嘛,我就知道,没有看错你,你胸怀正义,心地.......”
“别夸了,说正事儿!”我表情尴尬道。
“咳咳——”
只见马成功扯了扯嗓子,开始给我们讲解起来。
“白家一共有四口人。”
“父亲,白风清;大儿子,白振龙;二儿子,白振虎;三女儿,白振凤!”
“先说白风清,说起来,他也算是我们蓉城人,而且跟沈临风还有些渊源!”
跟我爹,还有些关系?
“白风清,小时候是蓉城出了名的浑小子,他的父母早逝,十三岁就开始在街头当混混,并且也是在那一年,认识了比他小一岁的沈临风!”
“那个时候,他们两个在蓉城并称为两大“疯(风)子”,好几次差点打死人。”
“白风清一直把沈临风当作弟弟看待,由于没有亲人,所以他就把沈临风当作自己唯一的家人。”
我听着这些往事,心里也不由得想起了自己。
我对我爹的过去,了解得少之又少。
毕竟我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,他已经是成功人士的模样了。
“直到有一天,他们兄弟俩,为了一个女人.....而决裂了......”
突然,马成功又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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